
小雪飘落,轻柔地覆盖在漳县苟家寨的矿山之上。虽寒意未消,却已有生机在这片土地下悄然暗涌。曾因越界开采留下的裸露山体“伤疤”,在系统性修复后褪去荒芜破败的旧貌,昔日的破损之地正逐步焕发新生。
这片从“裸露破损”到“生机初显”的土地,正是定西市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着力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治理困局的生动缩影。
“十四五”以来,定西市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作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关键抓手,通过健全机制、创新方式、强化协作,在生态脆弱的陇中大地,走出了一条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
展开剩余79%2020年9月,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某公司越界开采破坏林地问题,这起案件成为定西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试金石”。
企业的主动整改,离不开地方部门的精准督导。“接到警示案例后,我县第一时间部署整改,举一反三强化县、乡、村三级防控。”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李芳乾表示,漳县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全程督导企业整改,探索“替代修复”等多元模式,兼顾生态底线与企业实际,为全市破解生态环境治理难题提供了可复制经验。
从矿山复绿到河水变清,定西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刚性约束与实践温度,正推动“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深入人心。临洮县某污水处理企业此前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依法裁定支付13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赔偿不是目的,修复生态、坚守环保底线才是关键。”公司负责人坦言,拿到赔偿裁定后,企业深刻反思环保短板,迅速投入资金开展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改造,升级设备、优化工艺。如今,该公司处理的水质已全部达标,既守住了水环境安全底线,也为当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稳定水环境支撑,用实际行动践行“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生态保护理念。
两起典型案件的成功办理,背后是定西市精心构建的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体系。
“为推动改革走深走实,我们先后制定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常态化开展案件线索筛查核查,着力构建‘损害赔偿—系统修复—法治护航’的全链条闭环治理格局。”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工程技术科干部李博介绍,这些政策紧密衔接国家相关要求,结合定西生态脆弱、水土流失严重的实际,细化流程、明确分工,优化繁简分流机制,为改革落地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定西市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纳入全市环保重点任务和年度考核,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健全跨部门联动机制,常态化筛查线索,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行为及时立案索赔、绝不姑息。截至目前,全市已启动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26件,涉案金额达0.9亿元,办结25件,形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修复一起”的闭环管理。
在严格执行制度的同时,定西市注重改革创新,优化赔偿方式,破解“索赔难、修复慢”问题。坚持分类施策,对事实清楚、数额较小的案例,简化流程实行货币赔偿;对损害严重、案情复杂的案件,推动惩罚性赔偿,彰显制度威慑力;对赔偿能力不足的小微企业或个人,探索“劳务代偿”机制,让责任人通过生态公益劳动抵扣赔偿,实现法律、生态与社会效果统一。
“司法+行政”双擎驱动,是定西市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另一大亮点。定西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公益诉讼相结合,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托底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落实,形成多元共治的生态保护格局,确保每一起生态环境损害案件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让环境侵权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久久为功终获硕果。如今的定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绿色发展动能不断集聚,森林覆盖率稳步攀升,水土保持率持续提升,生态底色愈发鲜亮厚重。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的衔接机制,与检察机关建立线索移送、证据共享、同步介入的闭环机制,切实形成打击犯罪与修复生态并重、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同的强大合力,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实办好、每一分赔偿都用于生态修复,为筑牢陇中生态安全屏障、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定西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霞飞
来源:定西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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